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日益紧密,数据种类日益增多,数据规模急剧增长,数据合规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立法部门的普遍重视。9月2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数据合规高端论坛”在京举行,来自学术界、实务界近60位代表与会。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贯彻落实省律师协会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工作要求,落实律师服务我省转型发展工作和省律师协会年度工作计划,9月9日下午,省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工作会议。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高剑生,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武忠,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张晋萍出席会议,省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艳红主持会议。
编者按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如何定义隐性消费?怎么识别隐性消费?又怎样治理隐性消费乱象?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程科和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辉。 隐性消费含误导或强制 顾客有权选择免费餐具 记者:如何定义隐性消费? 程科:隐性消费的概念较为宽泛,可以理解为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利用信息上的不对称,在消费者并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误导或强制等方法,让消费者购买了可能并不真正需要的商品或服务。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9月10日上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团队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本案经汾阳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9月3日下午,武乡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依托“云上法庭”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10月30日,被告杨某将其承包的山西某煤矿的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以清包工方式发包给原告李某和曹某,两原告完工后,被告未按约定全额支付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21年9月2日诉至武乡县人民法院。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2021年4月29日受理了原告张某敏、周某晶等24人诉被告山西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系列案件。24名太原市万柏林区某小区业主因被告逾期交房,多次要求被告按各自《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支付相应违约金,被告迟迟不按约定履行,24名业主一纸诉状起诉了被告。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7月29日上午,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坤、郭某强、张某栋、赵某峰、赵某等五起危险驾驶案,由审判员郭振军独任审判,审判员在开庭前集中核实了五名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并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上午9时30分,审判员宣布开庭,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后,审判员当庭询问了被告人对指控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核实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省略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在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当庭进行了宣判,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并于当日向被告人送达了表格式判决书。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晋中中院行政审判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拉开帷幕,这是该团队践行“假如我是当事人”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 5月27日上午,中院行政审判团队在介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位年近75岁的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考虑到年迈当事人因诉讼需多次往返左权、介休、榆次三地,不仅舟车劳顿,而且增加诉讼成本,于是承办法官选择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不仅让上诉人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二审巡回审理带来的司法便利,提升了司法获得感,同时让行政机关切实体会到人民法院审判纪律的严肃性,进一步提升依法积极应诉的自觉意识。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右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推进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明显。 5月10日,对右玉县威远镇威远村胡某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武乡县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将为民服务宗旨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理执行之中,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近日,武乡县人民法院田丽芳团队利用假日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乔竹婷)为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近日,晋中市中院组织开展案件旁听活动,15名锦纶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走进法院旁听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中,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与当事人李某就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理赔产生纠纷。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丁某某违规向他人销售穿山甲片被查获,涉案价值512元,近日,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对丁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拟不起诉案件和拟对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进行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值班律师受邀参加。 被不起诉人丁某某系太原市小店区某中医综合诊所负责人。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日益紧密,数据种类日益增多,数据规模急剧增长,数据合规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立法部门的普遍重视。9月2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数据合规高端论坛”在京举行,来自学术界、实务界近60位代表与会。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贯彻落实省律师协会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工作要求,落实律师服务我省转型发展工作和省律师协会年度工作计划,9月9日下午,省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工作会议。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高剑生,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武忠,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张晋萍出席会议,省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艳红主持会议。
编者按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如何定义隐性消费?怎么识别隐性消费?又怎样治理隐性消费乱象?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程科和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辉。 隐性消费含误导或强制 顾客有权选择免费餐具 记者:如何定义隐性消费? 程科:隐性消费的概念较为宽泛,可以理解为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利用信息上的不对称,在消费者并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误导或强制等方法,让消费者购买了可能并不真正需要的商品或服务。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9月10日上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团队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本案经汾阳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9月3日下午,武乡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依托“云上法庭”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10月30日,被告杨某将其承包的山西某煤矿的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以清包工方式发包给原告李某和曹某,两原告完工后,被告未按约定全额支付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21年9月2日诉至武乡县人民法院。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2021年4月29日受理了原告张某敏、周某晶等24人诉被告山西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系列案件。24名太原市万柏林区某小区业主因被告逾期交房,多次要求被告按各自《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支付相应违约金,被告迟迟不按约定履行,24名业主一纸诉状起诉了被告。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7月29日上午,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坤、郭某强、张某栋、赵某峰、赵某等五起危险驾驶案,由审判员郭振军独任审判,审判员在开庭前集中核实了五名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并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上午9时30分,审判员宣布开庭,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后,审判员当庭询问了被告人对指控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核实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省略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在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当庭进行了宣判,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并于当日向被告人送达了表格式判决书。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晋中中院行政审判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拉开帷幕,这是该团队践行“假如我是当事人”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 5月27日上午,中院行政审判团队在介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位年近75岁的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考虑到年迈当事人因诉讼需多次往返左权、介休、榆次三地,不仅舟车劳顿,而且增加诉讼成本,于是承办法官选择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不仅让上诉人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二审巡回审理带来的司法便利,提升了司法获得感,同时让行政机关切实体会到人民法院审判纪律的严肃性,进一步提升依法积极应诉的自觉意识。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右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推进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明显。 5月10日,对右玉县威远镇威远村胡某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武乡县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将为民服务宗旨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理执行之中,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近日,武乡县人民法院田丽芳团队利用假日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乔竹婷)为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近日,晋中市中院组织开展案件旁听活动,15名锦纶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走进法院旁听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中,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与当事人李某就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理赔产生纠纷。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丁某某违规向他人销售穿山甲片被查获,涉案价值512元,近日,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对丁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拟不起诉案件和拟对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进行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值班律师受邀参加。 被不起诉人丁某某系太原市小店区某中医综合诊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