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分钟庭审 !表格式判决!刑事速裁“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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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7月29日上午,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坤、郭某强、张某栋、赵某峰、赵某等五起危险驾驶案,由审判员郭振军独任审判,审判员在开庭前集中核实了五名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并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上午9时30分,审判员宣布开庭,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后,审判员当庭询问了被告人对指控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核实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省略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在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当庭进行了宣判,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并于当日向被告人送达了表格式判决书。

五起案件集中开庭、逐案审理,从立案至审结共四天时间,五案庭审用时仅30分钟。当庭宣判率100%,服判息诉率100%,结案周期由平均45天缩短为4天。 

该院年受理刑事案件近1000件,由刑事审判庭八名员额法官办理,存在结案率偏低的情况。为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刑事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潞州区法院积极推进刑事速裁工作,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可能判处一年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全部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推行刑事速裁机制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近 500 件,由一名员额法官办理,集中开庭,逐案审理,每案庭审用时平均五分钟左右,全部当庭宣判,全部服判息诉,开庭当日向被告人送达表格式判决书。判后,被告人全部主动缴纳罚金。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大大提升了刑事审判各方面质效。(冯俊明 李佳)

 

(责编:李书江、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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