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法院赵城法庭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洪洞法院赵城法庭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洪洞法院赵城法庭全体干警在赵城镇永安街开展了“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洪洞法院干警深入群众开展“法护绿水青山”环保普法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环保法律知识手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解读《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干警们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环保法律问题,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同时就近年来国家关注群众关心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和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发放了《严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告知书》及《垃圾分类倡议书》。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工作。
下一步,洪洞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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