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检察院:
“七个能力”深植办案日常 以能力升级驱动质量跃升
长治市屯留区检察院:
“七个能力”深植办案日常 以能力升级驱动质量跃升
近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提升七个能力、做实高质效办案”案件质效分析会。长治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晓受邀到会,屯留区检察院从事捕、诉条线工作的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参加会议,屯留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与刑侦、经侦、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分析捕后轻缓刑率滞后深层次原因,逐案研判,李晓强调:
检视短板,以个案分析激活“七个能力”引擎。屯留区检察院捕后轻缓刑率高,深究原因是检察官办案理念落后,专业素能不适应,存在能力短板。司法办案如察人之疾,唯有亲历、亲闻、亲见,方能对症下药,检察官必须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从检察机关走出来,深入办案一线、亲力亲为,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案,办案质效就会不断提高。
转变理念,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要坚决摒弃长期以来形成的“监督不足、配合有余”的办案思维,坚决破除“够罪即捕”办案习惯。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要慎用逮捕措施,依法加强审查逮捕工作,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引导侦查机关系统调取逮捕必要性证据,充分运用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既要防止该捕不捕,也要防止无逮捕必要而捕。
加强制约,切实把好审查逮捕质量关。案件管理部门要履行全流程监督职责,把好案件“入口关”。明确部门负责人对案件质量负首要责任,分管领导对关键环节进行严格审批,切实发挥审批环节在提升案件质量和防控风险中的作用。深化类案实证分析,梳理类案办理规范,发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等监督管理作用,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会议强调,“向外求皆是问题,向内求皆是答案”,与会检察干警要以此次案件质量分析会为契机,结合市院正在开展的“提升七个能力”专项活动,在办案实践中提升能力,将高质效办案落在实处。
会议最后,屯留分局与会干警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与检察机关共同凝聚办案共识,严把提请审查逮捕关,绝不将“带病”案提请逮捕,通过检警共同努力,提高逮捕案件质量。
(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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