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未”爱“加刑”检察机关揭开“恶魔教师”伪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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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检察官将十九年六个月的终审判决送到小雨(化名)手上的那一刻,积压三年的泪水终于决堤。那个曾披着"老师"外衣,用虚假身份编织爱情幻梦,又化身恶魔实施侵害的男人,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起由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成功的恶性案件,不仅是一场迟来的正义宣判,更是一曲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的铿锵战歌,是用检察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的那片不容侵犯的晴空。

深渊:从"网恋"陷阱到三年噩梦

故事的开端,藏在辅导班讲台的阴影里。2021年的冬天,涉案教师马某某,利用辅导班教师便利,在网络上虚构了一个“阳光学长”身份,与班里不善言辞的小雨从探讨学习难题到分享生活琐事,让她渐渐沉溺在这段虚拟的"恋情"中,对屏幕另一端的"他"产生了的信任。

当小雨察觉不对劲提出分手后,马某某启动了"双身份"模式:一边用虚假身份散布谣言、威胁恐吓,让少女陷入恐惧;另一边又以“关心学生”的教师身份出现在她面前,假意安慰,实则进一步控制。利用她的恐惧和羞耻感,持续对其实施猥亵、强奸。他更令人发指的是,马某某还录制了侵害过程的视频,以此作为长期控制的筹码,并以视频截图为要挟,向少女及其父亲索要钱财。与此同时,这个披着“教育者”外衣的骗子,还在以帮助学生家长找回被电信诈骗钱财、扩大辅导班等为幌子,向其他学生家长骗取钱财近50万元,用谎言堆砌着自己的利益堡垒。

抗诉:让正义不打折扣,让罪恶无所遁形

案件移交城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隔着卷宗都能感受到受害者的痛苦与绝望。在全面审查证据、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仔细查看被害人社交聊天记录后,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对马某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马某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未成年人保护容不得半点妥协,司法公正更不能打折扣。”城区院迅速启动抗诉程序,向晋城市院提出抗诉申请并得到支持。两级院一致认为被告人属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存在对性侵过程拍摄视频并用视频实施新的犯罪等恶劣情节,且毫无认罪悔罪态度,故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强制猥亵罪及数罪并罚后的合并执行刑期量刑畸轻,不足以严厉惩戒如此严重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也难以实现刑罚的威慑和教育功能。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2025年6月26日,依法改判被告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履职:不止于惩罚,更在于守护与预防

在很多人看来,案件尘埃落定,罪犯得到严惩,检察机关的工作便已完成。但对于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放在心上的检察官而言,这只是履职的开始。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这起案件暴露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中的诸多漏洞:审批流程是否规范?从业人员的教师资格审查是否严格?日常监管是否到位?这些问题不解决,就可能成为下一个侵害案件的温床。

于是,城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向该校外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制发了一份沉甸甸的检察建议书。建议书中,不仅详细指出了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管理短板,更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门槛、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机制、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和法治教育等,让每一个培训机构都成为孩子们安全学习的场所。

这场抗诉的胜利,不是数字的简单叠加,而是司法机关向全社会的郑重宣告:任何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些藏在“老师”“朋友”面具下的罪恶,终将被法律的阳光照穿;那些试图伤害幼苗的黑手,定会被正义的利剑斩断,司法机关始终是未成年人最坚实的守护者。

(赵璐)

(责编:程峰玲、林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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