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司法厅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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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

  2021年,省司法厅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强化立法保障,完成法规、规章草案起草、立法审查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核594件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606件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保障,探索开展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试点和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制定施行《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政府规章,在全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强化法律服务保障,在省综改示范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部署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行动……

  积厚成势,继往开来。过去的一年,省司法厅党委把握大势、服务大局,忠诚履职,踔厉奋发,履职担当有作为,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并运行行政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关。坚持立法工作以人民为中心,寻求群众利益最大公约数,《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中支持以旧换新、有偿收购等方式回收废弃农用薄膜的规定,受到农民群众的热诚欢迎;《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坚持安全第一,对易引起人民群众用气安全、易发生用气纠纷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中部省份第一家出台外来投资促进条例,补齐制度短板。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为行政执法行为立规矩、定标准,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创新立法工作方式,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实体化运行经验做法受到省、部领导高度肯定;创新引入第三方开展立法后评估,围绕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制度缺陷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强化立改废释并举。立足省情实际,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用足用好地方立法的资源和空间,增强法规设计的创设性、探索性和前瞻性,完成《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任务,通过立法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以良法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21年,省司法厅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不断强化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推动我省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公正、为民,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探索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在山西综改示范区和灵石县启动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试点,推动灵石县在8个领域30个单位开展了第一批“综合一次查”执法检查工作,综改示范区抽调6个部门14名执法人员对10家企业进行了第一次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综合成效,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规范了裁量权行使,打出我省规范执法裁量权的“组合拳”,推动执法部门完善本领域裁量基准制度,以基准控制制度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出台《关于复制推广“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的通知》,将依法不予罚款的违法行为具体化、标准化,推动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包容审慎执法理念,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坚持改革创新不懈怠,“放管服效”改革稳步推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以“答题”方式提出了我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解决方案,梳理省直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62项,推动我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取得实效。

  “着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始终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1年,省司法厅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盯紧目标要求,精准发力、稳步推进,服务中心大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将服务保障我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型作为全年主题主线,出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力服务转型出雏型“十大举措”并召开动员部署会,与省转型综改区管委会联合建立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择优选派服务人员,补足了综改区法律服务空白。服务乡村振兴,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聚焦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保障力度、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四个方面,开展为期两年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行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引导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更好满足乡村人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服务需求。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中流击水正当其时。启航新征程,2022年,省司法厅将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努力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山西法制报》记者 张楠

(责编:程峰玲、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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