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司法局督导司法所“一县一所一标杆”建设工作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司法为民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8月20日,古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邢晓华和业务股室负责人,深入古阳司法所实地查看标杆司法所建设进展,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督导组实地察看了司法所的办公环境,详细了解了业务开展、便民服务措施落实以及汛期安全等方面的工作。重点检查了“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六大类72项工作进展,以及“一县一所一标杆”司法所提质增效工作进展,翻阅了相关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剖析当前创建工作面临的短板与瓶颈。

邢晓华强调,一是抓住“因地制宜”,深挖“一所一特色”。要将司法所拟打造的标杆工作再梳理总结,提炼的特色品牌要精准,标杆名称要内涵丰富,打造司法所为民服务的“金字招牌”。二是突出“提档升级”,做实“一所一品牌”。要围绕特色亮点业务,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凝心聚力出高招、出实招、出管用招,推动司法所队伍专业化升档、基础硬件升级、管理机制创新、业务功能升格,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做优“一所一标杆”。县局相关股室要加强指导和支持,及时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司法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整合资源,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标杆式”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下一步,古阳司法所将按照局领导的督导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加快建设进度,全力冲刺“标杆式”司法所建设目标,努力将司法所打造成为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一流法治前沿阵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周海)

(责编:程峰玲、林晓庆)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