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司法局太古司法所用“土办法”解开土地“糊涂账”
大宁县司法局太古司法所用“土办法”解开土地“糊涂账”
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屡见不鲜,往往因历史遗留、边界模糊、土地利用变化等因素而起。如何有效化解这类矛盾,守护乡村和谐?大宁县司法局太古司法所积极探索,创新推出“田间调解法”:将调解现场搬到争议地块,邀请熟悉乡情民情的“土专家”和德高望重的“和事佬”参与,用群众听得懂的“土话”、信得过的方式,解开疙瘩,化解矛盾。这一做法,有效提升了调解效率和公信力,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红了脸的乡邻:48棵果树引发的积怨
盛夏时节,太古镇某村,连片的苹果园绿意盎然,沉甸甸的果实压弯了枝头。然而,果农王某与李某两家的果园之间,却横亘着一道刺眼的“伤痕”--48棵碗口粗的苹果树被拦腰砍断,断口处凝结的汁液,仿佛一道道难以愈合的伤口,刻在这片原本肥沃的土地上。
“都是沾亲带故的本家,为了几棵果树,至于吗?”村支书望着满地狼藉,连连叹气。事情还得从2021年说起。当年,合作社统一规划栽植苹果树,王某在与李某相邻的地界处种下了48棵树苗。四年精心培育,眼看果树即将进入盛果期,李某却突然提出:“地界线上的树,得一人一半!”王某觉得对方无理取闹:“当年划线的时候你咋不说?现在眼红挂果了来分树,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村委会多次调解,从“各分24棵”到“王某补偿5000元”,双方始终僵持不下。李某撂下狠话:“不分树,就别想有好果子吃!”王某一气之下,趁着夜色,将48棵果树全部砍伐。这下彻底捅了马蜂窝——李某跑到王某家门前,哭天抢地,王某则躲在屋里,闷头抽烟。原本和睦的邻里,如今见面如同仇人。更棘手的是,近两年,为方便机械化种植,两家都对果园土地进行过平整,原本清晰的石桩地界早已不见踪影,成了一笔说不清的“糊涂账”。
田间地头的调解:用“土办法”啃下“硬骨头”
“司法所吗?我要申请调解!再这么闹下去,怕是要出人命!”7月15日一大早,太古司法所所长接到了王某带着哭腔的电话。放下电话,所长立即带上调解员,拿着卷尺和一沓《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赶往村里。
“所长,您可得给评评理啊!”刚到村委会,李某就拿着泛黄的土地承包证冲了上来,“这地界当年就是拿石灰划的,现在他想独吞!”王某也不甘示弱:“2021年栽树的时候,村会计拿着皮尺量的,线是她亲手拉的,现在反咬一口!”
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拉着两人来到果园。“树的事情先放一放,咱们先把地界捋清楚。”他蹲下身子,抓起一把黑土,“苹果树适合沙壤土,你们看这土层厚度,明显是后期平整过的。”随后,工作人员对照土地确权时的卫星影像图,又找来当年参与划界的老会计和两位八旬老人,现场指认。
“东头那棵老槐树还在不?”老会计突然问道。王某眼睛一亮:“在!去年刮大风都没刮倒!”一行人跟着老会计来到果园东侧,只见一棵老槐树,静静地矗立在田埂边。“当年划界的时候,就以这棵树的树干为基准点,往西量30步,就是两家的分界。”老会计一边说,一边比划,“那时候一步五尺,30步正好15丈。”
司法所工作人员用卷尺从树干西侧开始丈量,果然在15丈处,发现了一块深埋在土里的半截石桩,正是当年划界的原始标记!李某看着石桩,突然沉默不语,王某也涨红了脸:“当年栽树的时候,图省事,确实往她那边挪了两步……”
情法交融的和解:48棵果树换来“永久界碑”
“找到了地界,树的事情怎么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双方带回村委会,泡上热茶。“他砍了我的树,就得赔!”李某的语气软了下来。“是她先想抢我的树!”王某依旧有些赌气。
司法所工作人员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48棵盛果期的果树,按照今年的行情,每棵至少值1200元,总共57600元。”他话锋一转,“但是,李某你主张分树,也得有法律依据。在明确地界的情况下,越界种植的果树,对方有权要求移除,而不是直接分树。”
乡村治理的启示: 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
“这起纠纷的化解,关键在于‘三到’:脚到、眼到、心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解日志上写道。太古镇地处山区,很多时候,法律条文讲得再多,不如带当事人到现场走一走、看一看;道理说得再透彻,不如请个老辈人出来评评理、说说话。
夕阳西下,王某和李某带着家人,在新浇筑的界碑旁培土。司法所工作人员看着这和谐的一幕,掏出手机拍下照片,准备作为下次普法宣传的生动素材。他们深知,乡村振兴不仅需要产业兴旺,更需要邻里和睦、乡风文明,而这,正是基层司法工作者最坚实的脚印。
近年来,太古司法所积极创新“田间调解法”,将调解现场搬到争议土地旁,邀请“土专家”、“和事佬”参与,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方式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周海 李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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