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心換心解心結 春風化雨顯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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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日,晉中榆次區人民法院駐院辦公的訴調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收到一封來自被申請人的感謝信。字裡行間滿滿都是對人民調解員姚潤萍的感謝以及對調委會的肯定。

  案情回顧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系親戚關系,被申請人從2011年1月起陸續向申請人借款四次,共計19萬元。被申請人聲稱要投資一個公司賺取利息后本利一並還給申請人。至今,借款已達十余年,本息均未歸還。經申請人多次催要無果后,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遂向法院訴前調解部門提出申請訴前調解。

  經調解員了解,申請人已古稀之年,被申請人則是八旬老人,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均年事已高,調解員決定先通過電話進行溝通調解。調解員對當事人噓寒問暖,從雙方親屬關系入手,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經過反復做協調疏導工作,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調解員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后,利用一上午的時間把雙方當事人約到駐院調解室,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達成調解協議,並當場申請司法確認,當天拿到具有執行效力的民事裁定書。調解結束后,調解員把當事人送出法院大門外,並對當事人多次囑咐“路上小心,要注意安全”。申請人表示,自己沒想到來法院一次就把矛盾糾紛成功化解。被申請人則被調解員和藹可親的態度深深打動。

  人民調解工作擔負著為民排憂解難,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任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

  姚潤萍認為,自己作為一名人民調解員,只是想用真心真意真情為當事人化干戈為玉帛,為當事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

  這正是榆次區人民法院和榆次區訴調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初衷。(白宇)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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