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不慎損壞車玻璃,陽城民警耐心調解獲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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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暑期,孩子們穿梭在各種文體活動之間,感受著充實與美好,收獲了快樂和新知。但有的家長對孩子缺乏責任心,疏於陪伴和管教,導致孩子損壞公共設施以及他人物品的事件屢見不鮮。

近日,陽城縣公安局潤城派出所就接到了一起類似警情。7月19日,潤城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王女士報警稱:自己將轎車停放在小區樓下停車場,早起上班時卻發現車輛擋風玻璃被人為破壞,請求民警幫助。

經了解,7月18日晚間時分,王女士將轎車停放在小區樓下停車位,次日早起用車時發現擋風玻璃處裂痕損失嚴重,且裂痕周圍有被硬塊砸過的痕跡,王女士判斷可能是人為造成的,遂報警求助。了解情況后,出警民輔警根據停車時間段調取了周邊視頻監控及大量走訪發現,最終鎖定了破壞車窗的“真凶”小鵬,小鵬出於害怕沒敢告訴家長,民警詢問小鵬是否將水泥硬塊踢到了車玻璃上,小鵬出於害怕矢口否認不是自己所為,不知情的家長便與車主王女士發生了爭吵。

為了讓雙方理智解決糾紛,民警先將雙方分開。民警從情理和法理入手,一方面教育孩子:“家長因臨時有事,為防止丟失出於無奈將你鎖在閣樓房間,你無聊調皮亂踢水泥石子,不慎將水泥石子踢掉,你不是故意破壞,作為小小男子漢,犯錯了,要勇於承擔責任,不能隱瞞逃避。”同時要求監護人加強孩子的日常管教,對孩子過錯造成的損失應當有責任和擔當﹔另一方面積極與王女士溝通,車子受損是由孩子的無心之過造成的,賠償理所當然,但也要多理解。車主王女士也十分大度,認為孩子並非有意為之,是不小心砸壞的,表示諒解。

最終,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達成賠償協議。至此,一場因意外引發的矛盾糾紛被民警悄然化解。次日王女士將一面印有“傾心為民解憂、真心為民辦事”的錦旗送到了潤城派出所,對民輔警幫助其挽回車輛損失表示感謝。

(鄭夢丹)

(責編:程峰玲、林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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