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州縣公安局川底派出所巧用《民法典》化鄰裡兩年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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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老郭,手機修好了嗎?”“修好了修好了,今早就送去換屏了!”5月6日上午,澤州縣公安局川底派出所民警魏國濤回訪時,當事人郭某正拎著修好的手機往張某家走去。這場持續近兩年的鄰裡糾紛,在川底派出所“和事佬”調解機制的化解下,終於畫上圓滿句號。

事情還要從2024年5月說起。張某家裝修時,工人不慎將工具掉落,砸壞鄰居郭某的車輛引擎蓋。雙方當場約定:由郭某自行維修憑票據向張某索賠。誰知郭某因工作繁忙遲遲未修,直到2025年春節。“聽說他們根本不打算賠”,郭某遂自行維修並支付800元費用。當郭某拿著單據上門時,張某認為費用不合理,拒絕賠償。

5月5日晚,酒后的郭某再次上門理論,與張某丈夫畢某發生爭執。推搡中,畢某的手機掉落地面導致屏幕破損。接到報警后,川底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參與調解的輔警袁東回憶:“郭某覺得對方故意賴賬,張某夫婦則認為郭某得理不饒人。”

為化解矛盾,派出所立即啟動“和事佬”調解機制。民警聯合司法所調解員、村委會干部組成調解小組展開調解。民警搬出《民法典》從法律角度入手,明確指出:張某應當賠償郭某實際發生的800元車損,郭某則需承擔損壞手機的維修責任。隨后,從“遠親不如近鄰”的角度給雙方講道理。最終,張某當場通過微信轉賬支付800元,郭某承諾第二天就將手機送去維修,並當面向畢某道歉。

“處理鄰裡糾紛,既要算清法理賬,更要算好感情賬。‘和事佬’調解通過‘法律定責+人情暖理+履約兜底’,既明辨是非,又兼顧人情。”川底派出所所長李航兵表示,今年以來,該所通過“和事佬”機制已成功化解矛盾糾紛20余起,真正實現“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張琦)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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