壺關公安:做“心弦上的調解者” 譜轄區和諧新樂章
壺關公安:做“心弦上的調解者” 譜轄區和諧新樂章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矛盾解,心連心。矛盾糾紛看似雞毛蒜皮,但若不及時化解,小矛盾可能變成“大心結”。壺關公安始終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切實將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早、化解在小,讓糾紛從有“ 結 ”變有“ 解 ”。
3月22日凌晨1時,一陣急促的鈴聲驟然打破大峽谷派出所的寧靜。報警人稱在某酒店,自己與醉酒男朋友產生分歧。警情就是命令,值班民警迅速響應,風馳電掣般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到達酒店后,涉事雙方言辭激烈,情緒極度不穩定。民警耐心安撫雙方情緒,憑借豐富的調解經驗,採取“背對背”的溝通方式,用溫和的語言化解其中的矛盾糾紛,並從法律和道德層面進行勸解,讓他們認識沖動不僅傷害對方,也可能觸犯法律。
在民警連續3個小時苦口婆心的勸解下,這對情侶的情緒終於穩定下來,兩人意識到自己的沖動行為,並對民警的耐心調解表示衷心感謝。
3月21日8時,龍泉派出所接群眾路某報警,稱其與某小區物業因交水費問題發生糾紛。
原來業主路某與物業因收費及服務問題發生激烈爭執,路某家房屋有一小拇指大小的洞,想叫物業維修,物業一直未行動,而路某一氣之下在未交水電費的情況下打開使用,因此雙方發生爭執。
了解情況后,?民警通過“傾聽訴求+情緒疏導”的方式,逐步緩解其對立情緒。聯合社區工作人員、物業負責人,通過“面對面”溝通,分別向雙方闡明法律責任,告知業主?拒繳物業費需承擔后果,遇到問題應依法提出服務整改訴求?。對物業?則指出其服務瑕疵(如電梯維護不及時、公共設施損壞未修復等),要求限期整改並提升透明度?。
經多輪協商,物業公司承諾一周內為路某家維修好,並承諾優化服務流程,開展滿意度調查並公示整改計劃,業主同意補繳費用。雙方最終簽署調解協議,矛盾得以化解。
調解千家事,溫暖萬人心。壺關公安將繼續秉持“群眾事無小事”的工作理念,用心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質效,確保轄區治安大局持續和諧穩定。(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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