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縣公安局冷口派出所:

發揮“警調對接”職能優勢 快速調解兩起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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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5月19日,冷口轄區居民李某在村民微信群內發布對自己鄰田李某某恐嚇的話語,細心的絳縣公安局冷口派出所民警發現后,立即向綜合指揮室報告。“全局推行的警情‘日清月結’盯辦機制中,全量管理堵漏洞不僅體現在上門報警,更要在工作中發現警情,確保轄區平安穩定。”

       值班領導當即安排民警聯系李某詢問緣由,得知雙方是因為鄰田種植引發的矛盾糾紛后,民警快速響應,啟動警調對接程序,聯系轄區人民調解員及雙方當事人,一同深入其種植田地,聽取雙方訴求,了解矛盾根源,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民警同調解員使用通俗的話語向雙方普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強調鄰裡和睦的重要性,用溫情與法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最終達成共識,李某某表示盡快將自己種植的槐樹砍伐,不影響鄰田李某的玉米生長,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書,鄰田關系再度溫馨、和諧。

  5月20日,冷口轄區居民組李某來到冷口派出所綜合指揮室報警稱:其5月1日在喬某處以1400元購買的一隻牧羊犬,因自身原因不能再養,找喬某退犬時,對方隻退還700元,請求民警出面調解。

      “小事”不小視,綜合指揮室民警當即進行網上接報案登記,組織民警啟動“警調對接”程序,由人民調解員共同參與,一同來到喬某處,本著公平公正和促進鄰裡和睦共處的原則,結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講道理、明事理,尋求共同利益,最終達成共識,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書。

  絳縣公安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決落實警情“日清月結”工作機制,以“警調對接”為抓手,積極與人民調解員緊密合作,形成合力,確保各類矛盾糾紛控早控小,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為構建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提供有力支撐。

(閆文斌)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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