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縣丹朱鎮:朋友喝酒惹糾紛 人民調解化矛盾
長子縣丹朱鎮:朋友喝酒惹糾紛 人民調解化矛盾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積極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長子縣丹朱鎮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始終堅持“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標,堅決不讓矛盾久拖惡化,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近日,丹朱鎮南鮑村調委會成功調解一起因醉酒引起的矛盾糾紛,快速消除不穩定苗頭。
農歷春節剛過,南鮑村村民原某邀請羅某去其家中小聚,雙方免不了要喝點小酒,把酒言歡,誰知一不小心酒喝多了,雙方還約定去飯店聚餐,結果出門后喝醉的原某摔到在路上,導致大腦受損。后住院治療,兩家家屬因住院費賠償問題發生爭吵。南鮑村調解員羅先立得知此事后立馬前往醫院慰問原某,並聯合村委會主動前往當事人家中進行調解。
由於原某和羅某是一起長大的好朋友,平時兩家關系也很和睦,調解員羅先立本以為這件事很快就能調解完,於是將雙方叫到村委辦公室面對面進行調解,但雙方對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爭議較大,原某家要求羅某家賠償10000元,羅某家隻出5000元,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第一次調解以失敗告終。
在第一次調解失敗的情況下,羅先立調整了思路,聯合村干部多次與雙方進行背靠背溝通。羅先立向當事人指出,原某、羅某同桌飲酒,二人屬於共飲者關系,相互間負有規勸、提醒、照顧的義務。同時也向原某一方言明,原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具備自我保護意識,知曉自身的狀況以及過量飲酒的危害,其放縱自身過度飲酒,且對自身安全疏忽大意,以致發生意外,其本人也存在一定的過錯。
調解員和村干部多次對雙方耐心開導,從“情、理、法”等角度對雙方進行教育勸解,最終,雙方以羅某家賠償7000元自願達成了調解協議。為公平起見,簽協議時,調解員羅先立還專門邀請丹朱鎮專職調解員劉春光作見証,劉春光了解雙方糾紛緣由后確認雙方對調解結果表示同意,最后還提醒到朋友相聚難免會喝點小酒,聊聊家長裡短,緩解生活上的壓力,飲酒雖能活躍氣氛,但應“點到為止”,否則既傷害身體又傷害感情!(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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