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順縣公安局杏城派出所:

不讓“薪酬”變“心愁” 民警助力成功討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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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平順公安用心用情用力解決群眾的困難事、煩心事,持續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在臨近年關之際,平順縣公安局杏城派出所聯合相關部門成功為37名農民工要回薪資共計47萬余元,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杏城派出所針對農民工討薪類糾紛廣泛開展法制教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合理討薪。同時加大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1月4日,杏城派出所接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移交的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線索,因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若處理不妥當可能造成惡劣影響,接案后,杏城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展開調查,先聯合縣人社、勞動監察等職能部門充分了解案件情況,同時立即啟動矛盾糾紛調節機制,通過分工協作將農民工與企業負責人雙方叫到一起進行調解溝通。

調解現場,民警一方面著力安撫農民工情緒,耐心傾聽訴求,同時適時引導他們要合理合法維護權益﹔另一方面,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與工地承包方、施工方進行積極協調,講明拒不支付民工勞動報酬的法律后果,一遍遍向他們釋明相關法律法規和權利義務,講明農民工需求,督促支付農民工工資。經多方協調努力,雙方於1月5日達成一致協議,成功為農民工討回47萬余元薪資,最大限度保障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幾位農民工代表緊緊握著民警的手,連聲說:“太謝謝你們了,我們的血汗錢終於要回來了。你們是真正的人民好警察!”

警方提醒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不僅損害自身信譽,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作為用人單位或雇主,必須信守承諾,誠信經營,按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要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同時,廣大勞動者要注意與用工主體簽訂勞動合同,保存好相關証據材料,一旦遇到拖欠工資的行為,要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谷 英 馬延文)

(責編:李書江、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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