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以“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 守護一泓清水向東流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法治護航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續魯峪河,古稱紫谷水,屬於澮河支流,流經翼城縣西閻鎮。翼城縣受地理環境制約,河流資源較為匱乏,續魯峪河作為縣域內重要河流之一,對其進行保護責任重大。

  2022年1月份,翼城縣人民檢察院在“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中收到翼城縣水利局反饋的續魯峪河存在污染的線索,隨即聯合有關部門展開調查。通過無人機航拍取証,發現續魯峪河約有六公裡河道底部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物沉積,河面整體呈現黑色,能直觀感受到河流被污染過的痕跡。經核實,河道污染物系翼城縣某企業在緊急狀況下排放未經處理的礦井水所導致,臨汾市生態環境局翼城分局雖對該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但排放礦井水行為對續魯峪河河道造成的損害仍繼續存在,河道生態遭到破壞,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為恢復續魯峪河原本的樣貌,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對於黃河流域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翼城縣人民檢察院向河道主管部門翼城縣水利局、河長制負責單位西閻鎮人民政府發出了公益訴訟磋商函,要求兩單位履行各自職責,恢復被污染的續魯峪河河道。兩單位收到翼城縣人民檢察院磋商函后積極履職,對被污染河道全面整治。經過整治,續魯峪河道西閻段有了明顯的改觀,河水變清了,水質變好了,恢復了續魯峪河一泓清水向東流的原有樣貌。

  翼城縣人民檢察院在工作中時刻踐行“兩山理論”,積極落實“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與相關職能部門一道用心用情守護生態環境,保衛藍天碧水,惠及百姓民生。

(周海)

(責編:程峰玲、郗濤)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