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公安分局下達“公安提示函”
加強家裝類行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管理力度
潞城公安分局下達“公安提示函”
加強家裝類行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管理力度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隨著信息通信技術快速發展迭代,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復雜性、緊迫性、專業性進一步凸顯,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已經成為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之一。隨著“互聯網+”深度融合和數字經濟快速發展,傳統行業逐漸由線下活動向線上轉移融合。現實生活中,一些企業、機構甚至個人,為了牟取商業利益,隨意收集、非法獲取、過度使用、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侵擾人民群眾生活安寧、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生命健康等問題十分突出。

近日,為進一步優化潞城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充分履行公安機關職能作用,長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主動融入潞城區高質量發展大局,針對近期偵辦的宋某鵬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等多起刑事、行政案件的情況,對潞城建材行業主管監管的潞城區工商聯合會、潞城區建材商會下達了“公安提示函”,通報了潞城區建材商協會成員單位存在買賣、交換客戶信息等違法行為,導致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問題。
分局網安大隊民警主動聯系區工商聯合會,組織潞城建材行業個企業負責人召開座談會,通報潞城區多家建材行業非法獲取、出售、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要求參會的相關單位以案為戒,全面展開自查自糾,採取相關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行業涉及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督促參會單位加強員工數據安全教育培訓。
家裝類行業共享、互換、購買業主信息是非公開的秘密,部分從業人員法律意識淡薄,認為業主信息資料並不是非法購買的,而是屬於免費“共享”的非正常的“常態”,並不認為是犯罪,更不知道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座談會上,民警對參會相關單位人員宣講了《刑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涉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相關法律知識,大大提高了參會單位人員法律意識。(白寶良 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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