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縣公安局龍港中心派出所:
楓橋經驗映警徽 多元調解促和諧
沁水縣公安局龍港中心派出所:
楓橋經驗映警徽 多元調解促和諧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在創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的進程中,“矛盾不上交”是核心准則。沁水縣公安局龍港中心派出所積極踐行這一理念,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糾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糾錯理賠引糾紛 民警調解化矛盾
2024年5月28日,沁水縣龍港派出所社區民警接到一起因保險公司理賠失誤引發的矛盾糾紛。堯都村村民丁某吉交通事故后保險理賠,卻因保險公司理賠員疏忽,在交通事故調解協議中將丁某吉名字誤寫成“丁某吉兵”,事故處理單位也錯寫成澤州縣交通警察大隊。丁某吉多次與保險公司溝通無果,情緒激動,多次前往“討說法”,矛盾不斷升級,甚至揚言報復社會。
社區民警主動介入,組織雙方調解。調解中,民警認真傾聽訴求,一方面安撫丁某吉情緒,引導其合法合理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向保險公司指出工作失誤帶來的困擾,要求其正視問題、積極解決。經過多次耐心細致調解,雙方達成一致:保險公司理賠員李某向丁某吉賠禮道歉,並給予2000元現金賠償。丁某吉對調解結果滿意,雙方握手言和。
職工口角起爭執 民警入企促和諧
企業發展中,內部和諧穩定至關重要。2025年4月27日,轄區一企業員工景某和丁某因工作原因起口角爭執,還擊掌打賭,導致景某瑞拇指骨折,矛盾自此升級。此后,派出所雖多次組織調解,但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協議,矛盾成了企業正常運營的潛在隱患。
5月27日,龍港所民警主動深入企開展矛盾化解工作。他們深入企業,詳細了解事情來龍去脈,認真傾聽雙方訴求和想法。調解過程中,民警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既從法律角度為雙方分析利弊,又從人情世故角度出發,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理解對方難處。經過耐心細致勸解和引導,此事終於得到化解,緊張氣氛一掃而空,企業恢復了和諧與安寧。
房屋採光起糾紛 樹理理念化干戈
杏園警務室民警利用“趙樹理調解工作法”要“樹禮”更要“樹理”理念,成功化解一起因修建房屋引發的鄰裡糾紛。2025年5月18日,轄區居民裴某和王某系鄰居,裴某修建三樓陽台時與王某因採光問題發生矛盾糾紛,兩家人多次爭吵,情緒激動,事態難以平息。
社區民警了解到這一矛盾糾紛后,考慮到鄰裡糾紛宜解不宜結,如不及時調處化解,可能會事態擴大,發生不可預測的后果。於是,民警經過一周時間調解,通過觀察現場、入戶走訪了解情況,在不懈努力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裴某將三樓超出的陽台外延部分修建成70公分,得到王某認可,后雙方握手言和,矛盾糾紛得以化解。
地界爭議起沖突 楓橋經驗定乾坤
5月26日,龍港中心派出所接到報警求助,稱轄區居民景某和王某因地界問題發生糾紛,雙方各執一詞,現場氣氛緊張。民警立即前往現場開展勸解調處工作,說道:“鄉裡鄉親的都不要生氣,鄰居之間沒有解不開的疙瘩,商量著把問題解決好才是關鍵。”
為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民警在全面了解事情來龍去脈后,巧妙引用“趙樹理調解”工作法的典故,採取“五先五后”調解法從不同角度,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進行勸說。經過反復溝通,雙方當事人情緒逐漸緩和。
民警見調解時機成熟,本著遵循歷史、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對歷史資料、相關証人証言的調查和核實,再次聯合村社干部及相關村民進行實地勘驗測量。在當事人及村干部、村民的見証下,經過丈量,用石楔劃定了雙方認可的地界,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至此,一起因土地邊界引發的矛盾糾紛成功化解。
在工作中,派出所民警用實際行動詮釋了“矛盾不上交”的理念,他們深入基層,傾聽群眾心聲,運用多元調解方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為社會的和諧穩定筑牢了堅實防線。(張莉雲)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