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縣司法局:兩所聯動化糾紛 楓橋經驗顯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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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城縣司法局天寧司法所與水峪貫司法所協同聯動,成功調解一起涉及社區矯正對象的民間借貸糾紛,涉案金額達12萬元,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

糾紛背景矛盾積壓引沖突

社區矯正對象鄭某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先后向當時同為社矯人員的白某某、常某某、房某某三人借款共計12萬元,並承諾限期償還。但借款到期后,鄭某某因經濟狀況未改善,多次推脫還款,三人多次催討無果,情緒激動,並主動向水峪貫司法所求助。水峪貫司法所迅速研判,考慮到涉事人員均為社矯對象且金額較大,立即聯合天寧司法所(鄭某某所屬轄區)啟動聯動調解機制。 

調解過程法理情結合破僵局

兩所成立專項調解小組,秉持“楓橋經驗”抓早抓小的原則,組織四名社矯對象面對面溝通。調解初期,鄭某某以“無力償還”為由拒絕協商,三人則指責其“惡意拖欠”,雙方言辭激烈,互不退讓。

調解成果分期履約促和諧

經兩所調解員耐心溝通,雙方最終達成書面協議:鄭某某自次月起分期償還12萬元本金,三人放棄利息訴求﹔兩司法所同步建立還款跟蹤台賬,定期回訪履約情況。調解結束后,四名社矯對象均表示將嚴格遵守協議,避免因經濟糾紛影響矯正改造。  

本案調解完畢后,當事人白某某等人送來兩面“情系百姓解民憂 司法為民暖人心”的錦旗表示感謝,他滿懷感激地表示:“要是沒有你們,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真是太感謝你們了!”

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是基層司法所踐行“楓橋經驗”、深化社矯對象個性化管理的生動實踐。一方面,通過跨轄區協作實現了矛盾就地化解,防止普通經濟糾紛演變為刑事案件﹔另一方面,以調解促教育,強化了社矯人員的法治觀念和誠信意識。下一步,天寧、水峪貫司法所將聯合建立社矯對象矛盾糾紛預警機制,通過定期摸排、法治講堂、心理干預等方式,提前防控風險,助力社矯人員順利回歸社會,筑牢基層穩定防線。(孟曉偉)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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