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公安:巧解樹糾紛,冬日暖民心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楓橋經驗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自“冬季行動”開展以來,交城縣公安局東坡底派出所始終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積極創新服務機制,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致力於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於萌芽狀態,切實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以實際行動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與滿意度。

2月13日,東坡底派出所接到轄區會立村村主任的電話稱:兩村民因砍錯樹引發糾紛,急需調解,值班民警立即將當事人薛某某和李某叫至派出所詢問具體情況。

經了解,村民薛某某在砍伐自家樹木時,誤將村民李某家的棗樹砍掉,這一失誤引起了雙方的糾紛。起初,在村主任的調解下,雙方本已達成和解,后薛某某單方面毀約,導致二人再次發生爭執。了解情況后,值班民警先耐心安撫好薛某某激動的情緒,隨后和村主任一起實地查看棗樹砍伐情況。當晚,在民警的協調下,再次組織雙方及親屬坐下來進行交涉溝通,民警從法、理、情三個方面進行引導,提出調解建議。最后,經過兩個小時的不懈努力,薛某某轉變了態度,承認自己的錯誤並誠懇向李某道歉,雙方的隔閡就此徹底化解,最終以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成功化解了這起矛盾糾紛。

此次糾紛的妥善解決,只是東坡底派出所積極踐行“楓橋經驗”的一個縮影。未來,東坡底派出所將繼續在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指引下,堅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工作理念,深入排查各類矛盾糾紛,主動解決群眾身邊的鬧心事、煩心事,努力將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貢獻力量。(白雨欣)

(責編:程峰玲、郗濤)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