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縣公安局故縣派出所:

蔬菜買賣起糾紛 民警調解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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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有困難,找警察。”簡簡單單六個字,不僅充分表達出群眾對人民警察的信任和依賴,對藏藍人來說更是一種莫大的責任和動力。9月2日,沁縣公安局故縣派出所民警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及時有效化解一起因買賣蔬菜而引發的矛盾糾紛,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你好,我要報警,收菜商惡意低價收購我的菜,請你們快來主持公道!”故縣派出所民警接到轄區菜農李某報警稱,因賣菜與收購方發生爭執,雙方情緒激動,圍觀群眾較多,請民警出警處理。

  接警后,民警及時到達現場開展處置工作。為避免事態嚴重化,民警首先穩控雙方當事人的情緒,疏散圍觀群眾。隨即待雙方情緒逐漸平靜下來后,民警將雙方帶回派出所進行調解工作。

  原來,當事人李某與蔬菜收購方王某某提前以每斤一元的價格口頭定下了收菜協議,但當李某蹬著三輪車將剛剛採摘的西紅柿,送到王某某的收購點時,對方卻以市場行情不穩定等原因,提出降價收購。李某看著辛辛苦苦採摘一早晨的勞動成果瞬間貶值,氣不打一處來,便與王某某吵了起來。雙方你一言、我一語,互不相讓,甚至相互發生了肢體沖突。

  了解情況后,民警對雙方分別進行協調, 一方面勸導收購方在蔬菜質量過關的情況下,要合情、合理確定收購價格,並在出現價格變動時要及時溝通;另一方面勸導菜農也要學會換位思考,多點理解和包容,避免發生嚴重后果。最終經過民警一個多小時的耐心協調,促使雙方按照事先談好的價格進行買賣。

  自此,一起因買賣蔬菜引發的矛盾糾紛,通過民警積極耐心協調妥善化解。同時,民警盡職盡責的工作態度和一心為民排憂解難的真摯情懷,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贊譽。(李樹宏)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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