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區法院開展《民法典》進企業普法宣傳活動
大同市平城區法院開展《民法典》進企業普法宣傳活動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今年5月是全國第三個“民法典宣傳月”,為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民法典》的知曉率和認知度,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治企,滿足企業在法律服務方面的司法需求,營造良好法治營商環境,5月31日上午,受大秦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站的邀請,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趙麗萍等人開展《民法典》進企業普法宣傳活動。

活動中,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助理劉佳瑜從《民法典》合同編主要內容概況和買賣合同解讀兩方面入手,通過穿插司法實踐中接觸到的大量案例,設置連環提問和深度思考,對國企中可能會出現的風險問題進行了深入講解。同時,根據大同站內部可能涉及到的相關合同訂立,結合公司法和公司對外訂立合同中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做了重點分析,以期達到有效防范風險的目的。
活動結束后,平城區法院法官與大秦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站的部分領導開展了座談,趙麗萍介紹了近年來法院在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及為群眾辦實事方面的有效舉措,詳細了解並解答了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遇到的相關法律問題,誠懇征求了該企業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民法典》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護身符”,下一步,平城區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暢通法企溝通渠道,常態化開展普法宣傳,強化民生司法保障,及時為企業解決法律難題,深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司法服務理念,為企業發展提供更多高效優質的司法保障。(丁建華 張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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