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順縣交警大隊開展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勸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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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減少因駕駛人騎乘摩托和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造成的意外傷害,和順縣交警大隊民輔警開展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勸導活動。

行動中,民輔警通過“高峰期定點+平峰期巡控”的勤務模式,採取“教育+勸導+整治”的方式,在做好疏堵保暢工作的同時,對駕乘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進行勸導。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駕乘人員,民警要其求立即整改,結合近期發生的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說法,讓廣大交通參與者認識到駕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

此次活動有利於提高市民的安全出行的意識和自我防護水平,引導廣大交通參與者安全出行,營造良好出行氛圍。(蘇又銳)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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