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縣一男子騎乘摩托車無牌無証二次酒駕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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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切實做好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因酒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引發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增強市民“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安全意識,自7月1日起,朔州交警支隊組織民警在轄區開展夏季酒醉駕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查處行動。

  7月12日,應縣交警大隊臧寨中隊民警在應縣旅游線90公裡處開展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百日行動”中,攔截一輛無牌的二輪摩托車,將車輛攔停后,民警對駕駛員開展例行酒駕呼氣檢查,結果為38mg/100ml,已達到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隨后,民警將駕駛員帶回交管大隊作進一步調查處罰。

  經調查,駕駛員康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而早在2020年康某某就曾因酒后駕駛被查,這次屬於二次酒后駕駛違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警方對康某某飲酒后駕駛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0元、並處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對其無牌、無証駕駛,未戴頭盔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550元的處罰。(宋凱)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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