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陽:醉酒駕駛+無牌無証未戴頭盔,受傷還得負全責
中陽:醉酒駕駛+無牌無証未戴頭盔,受傷還得負全責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今年3月31日21時31分,白某雲醉酒后無証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沿中陽縣北環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街心公園環島處時未按指示標志繞行,與從狐尾溝出來沿環島正常繞行的由任某光駕駛的晉JN***8號小型轎車相撞,造成摩托車駕駛人白某雲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事故發生時白某雲未佩戴安全頭盔,造成頭部及身體其它部位受傷。

經調查核實,駕駛員白某雲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3.70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准,屬於醉酒駕駛!
白某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未佩戴安全頭盔、醉酒后駕駛未登記的無牌機動車上道路未按環島繞行標志繞行,是造成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認定摩托車駕駛人白某雲承擔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任某光無責任。
中陽交警提示:安全駕駛,從“頭”開始。摩托車、電動車本身穩定性差,尤其駕駛人酒后駕車,容易增加操控難度,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無論是駕乘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請您一定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張軍)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