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中午飲酒下午駕車 男子被查“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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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轄區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力度,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潞城交警大隊錯時出擊,以日常道路巡邏為重要抓手,以轄區主干道及鄉村道路為重點,結合道路通行實際,科學精准用警,針對部分駕駛人認為午后、下午管理相對薄弱的僥幸心理,採取“錯時+流動”設卡的檢查方式,嚴查酒駕違法行為。

8月18日下午,大隊店上中隊民警在曹安線5公裡路段開展日常交通違法行為查處行動。18時22分許,一輛貴F****1的小轎車在臨近檢查點時突然停車,十分可疑,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民警迅速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並要求駕駛員周某某出示駕駛証和行駛証,同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結果顯示為76mg/100ml,屬於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面對檢測結果,周某某懊悔不已,坦言中午和朋友聚餐時喝了幾杯酒,想著過了很長時間,酒早就醒了,這個時間也不會有交警查車,應該沒事,便心存僥幸駕車出門,沒想到剛上路就被查獲。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民警依法對周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証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潞城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飲酒會導致人的反應遲鈍、判斷失誤,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后駕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不僅是對法律的遵守,更是對生命的尊重。

(田皓)

(責編:程峰玲、郭麗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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