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心存僥幸喝“早酒” 駕車上路不可取
潞城交警:心存僥幸喝“早酒” 駕車上路不可取
在很多人看來,交警查酒駕一般都在中午或晚上,上午或下午可能是“安全區”。7月17日,潞城交警大隊組織民輔警常態化開展重點違法查處,其間,一名男子貪杯喝“早酒”,酒后駕車出行,結果途中被交警查了個正著。
當日上午,大隊店上中隊民輔警在店返線1公裡處設置臨時執勤點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檢查。10時29分許,一男子駕駛一輛號牌為晉D****9的小轎車在臨近檢查點時,突然減速並試圖變道,形跡十分可疑,引起了執勤民輔警的注意。民輔警立即上前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在與該車駕駛人石某某交流之際,聞到其身上的酒味,執勤民輔警立即通過呼吸式酒精檢測儀對石某某進行酒精測試,結果為53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准。
經詢問得知,駕駛人石某某有“喝早酒”的習慣,當日在早餐店過早時喝了點酒,想著這個時間交警肯定不會查酒駕,便酒后大膽駕駛機動車上路,結果還是被交警查獲,石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感到后悔不已。
最后,執勤民輔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駕駛人石某某做出記12分,罰款1000元,駕駛証暫扣6個月的處罰。潞城交警提醒,酒駕成本高,干杯需謹慎,酒后駕駛必將嚴查嚴懲。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守法文明出行。
(田皓)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