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駕駛報廢車上路 潞城交警嚴查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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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管控,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潞城交警大隊全力推進全區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及重點車輛隱患“清零”工作,致力於從源頭上消除一批重點車輛安全隱患。4月15日,潞城交警大隊農村執法小分隊在日常執勤執法時,成功查獲一起駕駛報廢車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上午11時13分許,農村執法小分隊在石潞線16公裡處執勤執法時,發現一輛豫EVH***面包車緩慢駛向執勤點。當執勤民警對其檢查時,發現該車輛因逾期未檢驗到達報廢標准。后經詢問得知,違法人朱某某為某工地工人,所駕駛的車輛為其老板所有,而朱某某為日常使用者,但因其疏忽管理自己也不了解該車輛是否需要檢驗、具體什麼時間檢驗等情況。隨后執勤民警對違法人朱某某進行了細致的普法,這時朱某某才恍然大悟。

最后,執勤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違法人朱某某駕駛已達到報廢標准的機動車違法行為處1000元罰款,並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証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而其所駕駛的機動車也被依法收繳強制報廢。

潞城交警溫馨提示: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四條第四項規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應當強制報廢,機動車所有人定期對自己的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切勿“因小失大”。(田皓)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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