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摩托不當“車”!潞城一男子無証酒駕被查
別拿摩托不當“車”!潞城一男子無証酒駕被查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個道理大家都已經知道了,但總有人心存僥幸,認為自己酒量好,酒后開車沒問題,或者有些人又產生了新的誤區“我駕駛摩托車喝酒沒事!”,殊不知酒后駕駛摩托車也是酒駕!
3月25日,潞城交警大隊微子鎮中隊在李黃線2公裡處開展酒醉駕查處行動,15時43分許,民警示意一輛二輪摩托車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聞到駕駛人身上有一股酒氣,便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經現場檢測,結果為52mg/100ml,屬於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當民警要求該男子提供駕駛証時,該男子稱其沒有駕駛証。經進一步核查,發現駕駛人石某某並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証,屬無証駕駛。隨后,民警對石某某進行了安全教育,指出其無証駕駛、飲酒駕駛違法行為帶來的危害性。駕駛人石某某也主動承認錯誤。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潞城交警提示:“持証”開車是基本的交通規范,也是對所有交通參與者的安全保障,無証駕駛缺乏專業培訓,不具備安全駕駛和應急處置能力,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請廣大群眾引以為戒,禁忌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田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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