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酒精測試“爆表”還無証未年檢
潞城交警:酒精測試“爆表”還無証未年檢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喝了酒不能開車,沒有駕駛証也不能開車,但仍有個別駕駛員心存僥幸,任性妄為,不僅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而且無証,車還逾期未年檢,“挑戰”法律,“罪”上加罪!
2月27日,潞城交警大隊組織民輔警在轄區開展整治酒駕集中統一行動。17時30分許,潞河中隊執勤民警在新華路對一輛車牌號為晉D****V牌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當駕駛人張某某搖下車窗時,一陣濃重的酒氣扑面而來,民警隨即對張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結果顯示為229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張某某出示駕駛証、行駛証等相關証件時,張某某表示自己沒有帶駕駛証。但當執勤民警通過公安網查詢,發現張某某未考取有效機動車駕駛証,其所駕駛的車輛狀態為逾期未檢驗。
經詢問,張某某稱當日中午在飯店與朋友聚餐喝酒,結束后覺得自己醉意不濃,又休息了很長時間,下午這個時間不會遇上交警查車,就心存僥幸沒有叫代駕,自己開車回家,沒想到還是被交警查獲。
民警對張某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告知其無証駕駛、醉酒駕駛、逾期未檢驗的危害性,並依法帶張某某到醫院抽血檢測。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等待張某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田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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