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嘴跟交警講話:躲避醉駕查處的小把戲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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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1月2日,長治潞城交警大隊微子鎮中隊執勤民警在李黃線9公裡路段執勤執法時,查處一起涉嫌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4時50分許,一輛小型汽車在離檢查點不到10米處突然停車,執勤民警感覺有些可疑,遂上前查看情況。當執勤交警對駕駛人進行檢查時,駕駛人申某某用手捂著嘴講話,這一反常現象引起執勤民警的警覺。當民警發現申某某身上酒精氣味明顯后,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申某某辯解稱“我就喝了一口啤酒,那裡能吹出數值嘛?”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45mg/100mL,申某某涉嫌醉酒駕駛。經抽血送檢鑒定后,申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45mg/100mL,屬於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人申某某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為,不僅面臨吊銷駕駛証的處罰,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証(重新取得駕駛証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田皓)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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