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交警大隊:無証駕駛危害大 以身試法“駛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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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為深入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減少和預防農村道路交通事故,長治市公安局潞城交警大隊聚焦農村重點道路、重點車輛以及易肇事肇禍的重點違法行為,集中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全力維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在如此高壓嚴管態勢之下,仍有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9月25日,店上中隊民輔警在店返線5公裡456米處設置臨時執勤點對過往車輛依法進行檢查。16時01分左右,一輛車牌號為晉D**G**的白色小轎車向執勤點駛來,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面對民警的詢問,該車駕駛人李某某神色慌張,稱自己的駕駛証忘記攜帶,也不記得身份証號碼。經進一步核查,李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其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涉嫌無証駕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人李某某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潞城交警提醒:無証駕駛人員未經過專業的培訓和考核,未取得駕駛証,不具備駕駛資格,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望廣大交通參與者做一名合格、守法的好公民。(田皓)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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