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縣:一男子不思悔改 醉駕僅隔一月再次酒駕被查
沁縣:一男子不思悔改 醉駕僅隔一月再次酒駕被查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沁縣一男子因醉酒駕駛被查處,本該引以為戒,杜絕再犯,然而卻不思悔改,醉駕被查僅隔一月,又因二次酒駕被查處。
7月14日7時22分,沁縣交警大隊牛寺中隊民警在南沁線122km處對一輛車牌號為晉DY6018的三輪摩托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雙眼發紅,神情略有呆滯,執勤民警根據工作經驗判斷該車駕駛人有酒駕嫌疑,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6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經進一步核查,執勤民警發現當事人宋某貴已於2024年6月12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沁縣交警大隊新店中隊執勤民警給予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証的處罰,哪料才僅僅相隔一個月,其再次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獲。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宋某貴面臨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生命無價,酒后禁駕”“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不僅僅是一句口號,更是一份自覺、一種行動,是每個公民應當堅守的法律責任和社會義務。在此,沁縣交警提示廣大駕駛人朋友:酒后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一旦被查處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不論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均屬“再次酒駕”,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請握好您手中的方向盤,珍愛生命,遠離酒駕!(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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