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一男子二次酒駕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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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因酒駕被查處過的駕駛人,按理說應該“吃一塹長一智”。然而,仍有少數當事人不知悔改,一錯再錯,漠視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涉嫌“二次酒駕”被查。

  7月16日7時31分許,潞城交警大隊微子鎮中隊民警在324省道48公裡處對一輛晉D*****牌小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身上散發著酒味,執勤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0mg/100ml,屬於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駕駛人舒某某交代,他與朋友聚餐飲酒至凌晨,認為睡了一晚上已經很清醒了,而且時間還早,交警不會上路查車,便心存僥幸駕車上班,沒想到還是被查獲。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舒某某曾於2021年7月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查獲。此次酒后駕駛被查,屬於再次酒駕。舒某某沒有吸取上次酒駕被處罰的教訓,反而變本加厲,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在此,潞城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無論飲酒駕駛還是醉酒駕駛,一旦被查處,記錄將伴隨駕駛人終生,經學習恢復駕駛資格后,不分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久,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二次酒駕”。(戴夢娜)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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