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機無証駕駛被上黨交警當場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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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眾所周知,駕駛機動車上路,首要條件就是要取得駕駛証,無証駕駛將會面臨罰款,可並處拘留的處罰,但還是有人以身試法。7月12日晚,長治市上黨區交警大隊開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工作中,查獲一起無証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當日20時50分許,二中隊民輔警聯合轄區北呈派出所在省道 227 線開展夏季專項整治行動時,一輛車牌號為晉 EZS***的小型普通轎車涉嫌無証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當民警請駕駛人胡某出示駕駛証時,郭某宇神色慌張,眼神躲閃,始終無法出示,並稱自己考過駕駛証。民警對駕駛人郭某宇身份信息進行核查,發現其從未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証。經民警耐心教育勸導,郭某宇承認自己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一時心存僥幸才開車上路,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願意接受處罰。隨后,民警依法對其無証駕駛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機動車駕駛証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証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上黨區交警提示:無証駕駛危害大,無証駕駛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不要心存僥幸,無証駕駛,拒絕交通違法行為,安全從我做起。

(宋翔)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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