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也是“罪”!潞城交警早上查處一起醉駕!
宿醉也是“罪”!潞城交警早上查處一起醉駕!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常言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后上路,危害道路安全。7月15日,潞城交警便查處了一起醉駕行為。
當日早上,大隊店上中隊在石侯線3公裡處開展酒駕統一查處行動。7時37分許,一男子駕駛晉D*****牌小轎車行駛至執勤點,民警指示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在檢查、詢問過程中,駕駛員楊某某一直不開口說話,神情緊張、眼神躲閃,且身上傳出陣陣酒味,存在酒駕嫌疑。民警遂當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152mg/100ml,涉嫌醉駕。
據駕駛員楊某某解釋,自己與朋友在飯店喝酒至凌晨,也知道隔夜酒駕這回事,但因第二天著急去上班,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沒想到被交警查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楊某某因危險駕駛罪,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証,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証,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戴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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