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 潞城交警在行動
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 潞城交警在行動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潞城交警大隊針對夏季道路交通規律特點,堅持以防為主、多元共治、精准管控,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連日來,查處多起重點違法,現予以曝光,請廣大群眾引以為戒。
【案例一】6月30日16時47分,微子鎮中隊巡邏至324國道63公裡處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晉D*****的白色貨車后車廂內載有2名工人,且車廂內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執勤民警立即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詢問,該車駕駛人許某某和搭載的工人都是同村村民,一起去附近工地干活,認為路途較近,車廂內載人沒事,便抱著僥幸心理上路。針對這一危險行為,民警當場對駕乘人員進行嚴厲批評教育,講解貨車違反規定載作業人員的危害及后果。駕駛人表示將引以為戒,今后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該車駕駛人許某某將被處以駕駛証記3分,罰款1000元的的處罰。
【案例二】7月2日22時41分許,微子鎮中隊在轄區南華街路段設卡夜查時,發現一輛晉D*****牌小轎車臨近檢查卡點突然停靠路邊,執勤民警當即上前檢查,隻見駕駛人陶某某神情呆滯、舌頭打結,且渾身酒氣,醉酒狀態明顯,民警伸手示意引導其進行呼氣檢測。不料陶某某不肯配合,直接抓住民警的手就想“較量”,嘴裡還嘟囔著:“我是守法公民,我沒喝酒!”民警當場制服他,並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301mg/100ml,這是今年以來潞城交警查獲的醉酒駕駛人酒精含量的最高數值。
民警進一步調查得知,當天晚上,陶某某一直在飯店和朋友聚餐飲酒,雖然喝了不少酒,但陶某某自認為意識清醒,“開車完全沒有問題”,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回家,結果被民警當場查獲。隨后,民警依法將陶某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陶某某的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除了面臨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處罰外,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三】7月3日6時11分,潞河中隊在207國道1747公裡路段開展查處工作時,民警發現一輛正常行駛的晉D*****小型轎車突然減速,時走時停,行駛軌跡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攔停車輛。經現場對該車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75mg/100ml,已達酒駕標准。
經詢問,駕駛人申某某前一天晚上與朋友聚餐時喝酒喝到凌晨。喝完酒后,回家休息了幾個小時,醒來后自認清醒,便駕車上路,誰知還是被交警查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申某某被處以機動車駕駛証記12分,暫扣6個月和1000元罰款的處罰。
【案例四】7月3日6時27分許,在207國道1747公裡路段,潞河中隊民警發現晉A*****牌小轎車有明顯提前剎車跡象,行為可疑。民警隨即上前要求駕駛人下車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43mg/100ml,証實駕駛人石某某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石某某被處以機動車駕駛証記12分,暫扣6個月和1000元罰款的處罰。
【案例五】7月3日6時58分許,常某某駕駛晉D*****號小型轎車行駛至207國道1747公裡處時,因涉嫌實施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潞河中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現場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42mg/100ml。他面臨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例六】7月3日10時10分許,在207國道1747公裡路段,潞河中隊民警再次查到一名酒駕駕駛人,當打開車門時,民警聞到車內濃濃的酒氣,經檢測,駕駛人酒精含量為61mg/100ml,証實駕駛石某某存在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石某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以機動車駕駛証記12分,暫扣6個月和1000元罰款的處罰。
潞城交警將持續推進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 ,形成嚴管態勢,嚴防交通事故!在此,也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提高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摒棄交通陋習,抵制交通違法,珍愛生命、拒絕酒駕、文明出行。(戴夢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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