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兩名司機被查 原來都是“隔夜酒”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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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前一天晚上喝酒后,很多人以為美美地睡了一覺就應該沒事了。於是,第二天早上起來照常開車出行,卻不料這“隔夜酒”仍能被酒精呼氣測試設備給測出來。現曝光兩起典型案例,請廣大群眾引以為戒。

  案例一:5月7日早上6時50分左右,潞城交警大隊微子鎮中隊民警在324省道56公裡路段設置臨時檢查卡點,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在檢查中,一輛晉DH****牌照面包車駛進檢查卡點,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証、行駛証。在與駕駛員谷某某的短暫交談中,民警聞到了淡淡的酒味,隨即對谷某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顯示64mg/ml,屬於酒后駕駛。

  谷某某一臉驚愕,再三表明自己從沒有大清早喝酒的習慣。經過民警再三詢問,谷某某意識到可能是“隔夜酒”惹的禍。原來,家住附近的谷某某在前一天晚上與朋友喝酒直到11點多,由於第二天一早要去上班,他就開車出門了。“都過了這麼久了,我也很清醒,根本沒想到‘隔夜酒’還能測得出來!”谷某某說。

  最后,民警依法對谷某某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証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案例二:5月7日早上7時8分左右,李某某駕駛一輛號牌為晉D*****的小轎車,途經207國道1748公裡處時,被正在執勤的大隊潞河中隊民警攔停檢查。

  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李某某身上有酒味,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127mg/100ml。因該駕駛人涉嫌醉酒駕駛,民警立即帶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后經民警訊問得知,李某某在前一天晚上有大量飲酒的情況,自認為睡了一覺后酒已經散了,便駕車從家中出發,但第二天其體內酒精仍未全部代謝。

  目前,血液結果正由司法機構檢測中,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李某某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潞城交警提醒廣大群眾,如果前一天晚上飲酒過量,醒酒的時間會比較長,第二天早上最好不要駕車出行,以免“隔夜酒”導致的酒駕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戴夢娜)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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