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別不當回事 潞城交警早晨查處兩起酒駕
隔夜酒別不當回事 潞城交警早晨查處兩起酒駕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4月29日一早,長治潞城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開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在10分鐘內,查獲了二起飲酒駕車的違法行為,駕車人都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隔夜酒”。
當天6時57分許,店上中隊民警在長襄線洪嶺路段開展日常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工作。當民警對一輛晉DC****牌小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崔某某身上散發著陣陣的酒氣,遂懷疑其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對崔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經測定,崔某某呼氣酒精含量為42mg/100ml,屬酒后駕車。據駕駛人崔某某交代,前一天晚上他就餐時喝了酒,原以為早上出車酒精散盡,僥幸上路,沒想到仍舊測出來有酒精含量。
不到10分鐘,7時4分許,潞河中隊民警在207國道1748公裡處示意一輛號牌為晉D7****的小轎車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搖下車窗后一股濃烈的酒精味兒迎面扑來,立即引起民警的警覺。經過對駕駛人王某某的呼氣時酒精檢測顯示,結果顯示為38mg/100ml,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詢問得知,駕駛人王某某前一夜喝了酒,當天早晨駕車上路,被交警查獲。
目前,崔某某、王某某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証一次性記滿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潞城交警提醒:一定不要酒后開車,特別是“隔夜酒”“隔餐酒”后駕車依然存在酒駕風險,如果不確定身體內的酒精有沒有完全消解,第二天最好不要駕駛機動車,切勿抱有僥幸心理。一經查出,必將受到法律制裁!(戴夢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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