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一年內三次酒駕被鹽湖交警查獲!
一男子一年內三次酒駕被鹽湖交警查獲!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因酒駕被處罰過的駕駛人通常會痛定思痛認真掂量違法行為付出的代價,可個別駕駛員仍心存僥幸、不知悔改。今天的這位“熟面孔”竟然是一年第三次酒駕被查!成了名副其實的酒駕“釘子戶”。
2023年12月26日23時29分,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交警大隊解州中隊民輔警在聖惠路條山街分叉口南50米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在對一輛懸挂晉MA2XXX號牌的黑色轎車例行檢查時,聞到駕駛室一股酒氣,民警便對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73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准。
在進一步核查中,民警發現,駕駛員趙某鴿曾於2023年3月31日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予以暫扣駕駛証半年的處罰﹔2023年9月7日又因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予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証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2023年12月26日,民警對其屢教不改三次飲酒駕駛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其作出罰款4000元、兩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証、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張峰 葛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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