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交警支隊七大隊查獲一起醉駕

駕駛人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証,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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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日,長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大隊民警在轄區開展酒駕醉駕夜查專項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起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交通違法行為。

  9月2日凌晨,事故中隊民輔警在天晚集南路路段路查路檢時,遠遠發現一輛晉D****9#的小型轎車在行駛至淺水灣小區門前停下后,突然瘋狂往后倒車,在行駛至天晚集南路一中十字路口時與一輛出租車、一輛電動車以及護欄發生碰撞,造成三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護欄損壞、電動車騎行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電動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並無大礙。這時民警在撞車后第一時間趕到位,迅速控制住了駕駛人霍某某,防止了二次事故的發生。

  民警到達現場之后,聞見霍某某身上散發著酒味,隨即對其進行現場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82mg/100ml。后經過抽血檢測,霍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5.73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經詢問得知,霍某某當晚跟三個朋友吃飯期間喝了兩瓶汾酒,飯后,想著離家也不遠,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誰知半路看見前方有交警查車,就想著趕緊找個空地把車停下,企圖躲避檢查,沒想到發生了事故。

  隨即,民警對霍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和教育,對其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警方給予其吊銷機動車駕駛証,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証的處罰,其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劉潔)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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