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總隊——

晉城支隊一大隊及時制止非公路標志設置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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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2月23日,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晉城支隊一大隊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至晉陽高速公路陽城方向K16+100m處,發現高速公路護牆上有人正在進行廣告噴涂作業。執法人員立即停車上前查看,經現場核實,此違法行為是周村鎮某村村委所為。

根據《山西省高速公路非公路標志管理辦法》,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非公路標志,必須經過嚴格的行政審批流程,未經許可擅自設置屬於違法行為。該行為不僅影響了高速公路路域環境的整體美觀,還可能分散駕駛員注意力,給行車安全帶來潛在風險。執法人員當場制止了該村村委的違法噴涂行為,並告知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可能產生的后果。隨后,執法人員前往該村村委會和周村鎮政府,與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經過執法人員耐心細致的普法宣傳,該村村委認識到自身錯誤,表示不再繼續噴涂廣告,並積極配合高速執法部門進行整改。此次執法行動,晉城支隊一大隊及時發現並制止了違法設置非公路標志的行為,維護了高速公路路域環境的安全與秩序。(丁亮)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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