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總隊——
晉城支隊一大隊:堅持執法與服務並重
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總隊——
晉城支隊一大隊:堅持執法與服務並重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2月12日,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晉城支隊一大隊執法人員在晉城服務區開展春運期間運政專項執法檢查時,發現一輛普通貨車的道路運輸証逾期未檢驗。經進一步調查,該貨車所挂靠公司涉嫌使用無道路運輸証車輛參與普通貨物運輸,違反了《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
執法人員依規讓司機跟隨執法人員回大隊部作進一步處理。考慮到臨近中午,周邊就餐不便,執法人員秉持人性化執法理念,邀請司機在大隊食堂一同用餐。案件處理過程中,司機積極配合執法工作,立即聯系車輛挂靠公司,通過運政管理平台及時更新相關信息,迅速完成了道路運輸証的審驗工作。鑒於當事人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並及時改正,執法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給予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處理完畢后,執法人員還貼心地將司機送回服務區貨車旁。
此次案件辦理,既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彰顯了交通執法的嚴肅性與權威性﹔又在細節處體現人文關懷,讓司機切實感受到交通執法的溫度。晉城支隊一大隊始終堅持執法與服務並重,努力營造規范有序且充滿溫情的交通運輸環境。(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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