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進一步規范超限運輸許可現場核查工作
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進一步規范超限運輸許可現場核查工作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規范開展超限運輸許可現場核查工作是做好超限運輸許可的基本要求,是維護公平有序大件運輸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

自2023年8月份承擔超限運輸許可現場核查工作以來,全省高速公路綜合行政執法系統嚴格落實省廳有關要求,按照總隊制定的《超限運輸許可現場核查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開展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系統共保質保量完成了2983件核查任務。
為進一步規范超限運輸許可現場核查工作,近日,總隊專門印發通知,對開展好現場核查工作提出四項要求。
提高思想認識
增強規范核查工作責任感
進一步加強政策學習,提高業務水平,把核查工作作為“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的重要舉措落實好、規范好,不斷創優交通運輸營商環境。
加強溝通聯系
確保核查工作及時性
嚴格落實《指南》關於核查時限的要求,核查工作聯絡人應實時關注省廳行政審批及監察平台的派單短信通知,第一時間主動聯系許可申請經辦人,做好核查准備工作,統籌調配執法人員和執法車輛,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核查任務。
嚴格核查要求
確保核查數據真實性
現場核查除按照《指南》要求核查車貨外廓尺寸等信息外,還應對軸距、大件運輸標志等進行核查,在遇到承運人取消運輸計劃或未完成裝貨的情況,應在《超限運輸許可現場核查聯絡登記確認單》中記錄清楚,直接提交結果,注明具體原因。同時做好核查資料歸檔管理,保存必要的照片和資料,做到“一車一檔案”。
嚴守工作紀律
確保核查過程廉潔性
核查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運輸執法人員風紀規范》和《指南》要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支隊(督查部門)要按月對本支隊辦結的核查任務進行抽查回訪,抽查比例不低於20%,總隊督查部門將對各支隊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堅決杜絕核查工作人員“吃拿卡要”等謀取私利的情況發生。(馬曉艷 崔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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