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市全面推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行政執法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以來,晉中市司法局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多措並舉,堅持注重實效,圍繞關鍵環節,緊盯重點任務,清單化管理、項目式推進。特別是今年以來,組織召開全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現場推進會,出台我省首個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三年提升行動規劃——《晉中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三年提升行動規劃(2023-2025年)》,致力解決好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斷提升全市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和社會治理水平,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晉中經驗”獲得社會廣泛關注。

  夯實要素保障,著力解決“誰來管”的問題

  “一支隊伍管執法”是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重要抓手。為打造一支運轉高效的基層執法隊伍,從執法人員、執法事項、執法裝備等問題入手,強化人員配備,明晰執法事項,推進資源傾斜,確保基層執法有人員、有權力、有保障,實現基層執法“有人管”。

  配強執法工作人員。在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基礎上組建綜合行政執法隊,按照每個鄉鎮不少於10人、街道不少於5人,其中專職執法隊員分別不少於4人、2人標准,配齊配強執法隊伍,明確工作分工以及崗位職責。

  明確執法事項清單。在《山西省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參考目錄(2022年)》已經明確鄉鎮(街道)法定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行政檢查權基礎上,出台《晉中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向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下放行政執法職權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的原則,指導各縣(區、市)因地制宜差異化向鄉鎮(街道)依法賦權,依法有序完成省定55項執法事項賦權工作。

  提升執法裝備水平。在執法場所上,制定《晉中市鄉鎮(街道)行政執法場所設置規范》,督促各縣(區、市)採取調整或新建的方式設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場所,設立“五室一庫”(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接待室、案件詢問室、聽証室、檔案室、涉案物品管理庫)。在執法服裝上,按照“統一著裝、樣式合規”標准,要求各縣(區、市)結合實際,統一規范執法服裝。在執法用車和執法設備上,要求各縣(區、市)結合執法工作實際需要,合理配備各類執法車輛及必要的辦公和執法記錄儀等執法設備。

  注重靶向施策,著力解決“怎麼管”的問題

  能力提升和規范建設是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重要內容。針對執法隊伍剛剛組建,執法人員普遍存在不懂不會等問題,市、縣兩級司法行政部門統籌推進能力提升和規范建設,聚焦業務培訓、完善制度、法律咨詢、案卷評查、聯合執法,全方位發力,實現基層執法“依法管”。

  加強行政執法培訓。健全完善市級巡講培訓為牽引、縣級集中培訓為主導、部門業務培訓為補充、各鄉鎮(街道)自主培訓為基礎的四級培訓體系,採取集中授課、線上培訓、以會代訓、以考促學、現場觀摩、旁聽庭審等方式,有效豐富培訓教育、業務交流學習的形式方法,切實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出台執法規范文件。編撰《晉中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手冊》,作為縣鄉制定相關文件、開展專項培訓、規范日常執法的“工具書”﹔印發《晉中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流程規范指引》,明確案件登記、受理、立案、調查取証、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結案等程序,為全過程有法必依、有據可循、科學管理、規范執法,提供了剛性依據﹔制定《晉中市鄉鎮(街道)與縣級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協調協作辦法》,推動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與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協調會商、信息共享、執法聯動、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溝通順暢、協作有力的縣鄉協調協作銜接機制。市級層面通過下發《晉中市鄉鎮(街道)辦理行政案件程序索引》《晉中市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細則》《晉中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等一系列意見辦法,為鄉鎮(街道)構建規范協調、精簡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體制和運行機制,通過“看了就明白、拿來就能用、照著就能做”的方式,打造“教科書式”基層行政執法模式。

  開展執法案卷評查。為提高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水平,降低執法風險,常態化開展案卷評查對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執法文書的規范性進行評判,並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督察整改。半年召開一次全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評析會,對鄉鎮(街道)綜合執法案卷進行集中“問診”、全面“體檢”。

  推行縣鄉聯合執法。指導各縣(區、市)建立縣鄉綜合行政執法聯合、聯動、聯勤機制,明確聯合執法事項,將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執法檢查“綜合一次查”有機結合,通過制定相關計劃,優化聯動機制,縣鄉執法隊伍通過開展“進一次門,查多項事”聯合執法,有效避免了重復執法、執法擾民。

  強化協調聯動,著力解決“管得好”的問題

  構建多元一體的協調調度體系是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和基層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創新。針對縣直部門職能分割、執法事項相互交叉,小案遲滯辦不好、大案扯皮拿不下,縣鄉聯動不暢、工作合力不足的情況,有效解決縣鄉綜合行政執法“管不了、看不見、不去管、管不好”等問題,在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組建運行的基礎上,構建“縣鄉指揮調度平台+縣鄉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網格員隊伍”系統集成、多元一體的具有晉中特色的行政執法和基層治理協調調度運行體系,把“看得見的”和“管得了的”融為一體,實現基層執法“管得好”。

  搭建執法指揮平台。將縣級指揮調度平台打造成綜合執法和其它基層治理事項的總受理、總督辦,主要通過整合集成政府熱線、網格管理、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手機APP、13710督辦、信訪轉辦、網絡輿情等多個渠道,協調調度縣鄉執法隊伍、縣級相關職能部門、基層網格員隊伍等多支隊伍,運用現代信息數字技術,對多渠道收集發現的行政執法事務等進行集中受理、分流指派、監督辦理、考核問效,讓有關單位接訴即辦、有呼必應、聞令則戰、高效落實。鄉級指揮調度平台設在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統一調度本區域或高效協調其他有關的綜合行政執法力量和行政資源,組織開展對區域內各類專業執法的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集中受理區域內的群眾舉報、網格員吹哨和縣級指揮調度平台分派的各類事項。

  統籌三類工作隊伍。一是鄉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要負責依法行使法律法規規章授權、上級賦權的行政執法職權,處理縣級指揮平台分派的執法事項,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中發現非自身職權范圍內違法事項的吹哨上報。二是縣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主要負責統一行使專項領域內法定行政執法職權,處理縣級指揮平台分派的執法事項,做好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三是網格員隊伍,充分發揮前沿哨兵作用,在日常巡查中及早發現、初步甄別,並根據事項的管理權限及時向鄉鎮(街道)執法平台或縣級指揮調度平台上報違法事項。

  完善聯動運行機制。一是建立縣級平台指揮調度機制。明確由縣級指揮調度平台統籌縣鄉行政執法隊伍、縣級有關部門和網格員隊伍,積極發揮統籌協調、指揮調度、閉環問效的職能作用,推進形成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協作通暢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鄉級平台日常管理運行機制。明確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和網格員隊伍統一納入鄉級執法平台管理,參與各項具體行政執法工作任務,有效提高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水平。三是建立網格員隊伍協助執法工作機制。明確將協助執法工作納入網格員工作職責,具體負責日常巡查報告行政違法事項,並配套建立網格員職責確立、考評獎懲等制度,確保早發現,早上報、早查處。(張晉 李宇航)

(責編:程峰玲、郗濤)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