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法院家事審判庭:司法守護 溫暖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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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事糾紛的解決,不僅關乎個人及家庭幸福,同時也關乎社會和諧和文明進步。家事案件往往充斥著親情性、倫理性等特質,它們背后涉及的法律關系雖並不復雜,但往往矛盾重重。離婚糾紛表面上看是夫妻雙方的矛盾和沖突,但案件的結果往往會涉及其他利害關系人。如若處理不當,不僅會造成夫妻雙方關系愈加緊張,甚至對兩個家庭、兩個家族造成不利影響。

  在長子法院家事審判庭辦理的韓某某訴連某某離婚糾紛一案中,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如何撫養子女、如何分割房產、如何承擔債務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且在法庭上發生爭執,情緒激動,互不相讓。法官巧用“背對背”調解方式,分別聽取二人訴求,基於雙方當事人的立場與離婚矛盾之焦點,尋找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調解中,法官用當事人聽得懂、信得過的語言與二人交流,用熟悉且易於接受的民間俗語闡述法律,從有利於子女成長及心理生理方面、保障夫妻雙方平等財產權方面做思想工作,為其算明白“經濟賬”和“法律賬”,該案最終以調解方式結案。溫暖的案件結局,獨有的司法溫度,這只是長子法院家事矛盾化解、促進糾紛解決的一個縮影。

  “上不違法意,下不拂人情”。長子法院家事審判庭在處理糾紛的過程中,始終秉持法理與情理相結合,兼顧法律與道德相平衡。同時還要求法官要用心感受當事人所思所慮,用溫情和善意暖化當事人矛盾,努力讓家事案件處理達到最佳效果。長子法院在辦理家事案件時注重道德教化,弘揚傳統家庭美德,堅持“法治”與“德治”兩手抓,兩手硬,將道德要求與法律規范的價值理念相結合,將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的理念融入司法審判活動中,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重要精神文化滋養。(劉超)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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