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一案例入選全省檢察機關
全面推行“河湖長+檢察長”工作典型案例
晉中一案例入選全省檢察機關
全面推行“河湖長+檢察長”工作典型案例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晉中市靈石檢察院辦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全省檢察機關全面推行“河湖長+檢察長”工作典型案例。
3月20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全省檢察機關全面推行“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的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並發布了八個典型案例,其中,晉中市靈石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督促整治違法侵佔河道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靈石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林出席新聞發布會並向與會記者介紹了該案辦理情況。
2006年靈石縣某鎮某村兩委在沒有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同意9戶村民在某橋河道兩側各建一排三層樓房,一層為20余家商鋪,二、三層為住戶,於2007年10月投入使用,侵佔主河道4000平方米。長期以來,違建破壞生態環境,危及堤防安全,妨害河道排洪。水利部曾於2020年6月對汾河流域暗訪時指出過這個問題,省市河長辦先后下達督辦單,但因涉及住戶多、佔地面積大、跨度時間長等因素,違建一直沒有拆除,這個問題延續16年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2022年3月17日,靈石縣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成立專案組,前往現場調查,利用無人機對違建侵佔破壞河道証據進行收集,走訪相關部門和案涉違建住戶,4月8日,由晉中市人民檢察院牽頭,專案組在河道現場組織召開訴前磋商會,與縣政府、水利局和鎮政府共同研究,最終確定限期拆除。
靈石檢察院積極參與整治工作,與治理部門及第三方機構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定期實地察看進展情況,經各方齊抓共管,2022年6月侵佔河道16年之久的違章建筑終於被徹底拆除,困擾多年的“老大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以此案為契機,靈石檢察院依托“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雙向互動,扎實開展涉水案件辦理,督促清理河道廢棄物27處5.8萬方,清理高杆作物7處150余畝,整治農村生活污水直排18處,規范河道治理工程2處,拆除侵佔河道建筑物2處,消除了防洪安全隱患,改善了汾河生態環境,為推動縣域綠色發展貢獻了檢察力量。
今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屆“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六屆“中國水周”,靈石縣人民檢察院將以此次新聞發布會為契機,進一步深入學習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依法能動履職,強化《黃河保護法》實施監督,持續深入推進“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攜手共護母親河,為實現靈石高質量發展貢獻檢察力量。(張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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