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堯都區法院:小標的 大矛盾 “昕”調解 就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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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近日,臨汾市堯都區法院立案庭魏昕法官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當事人當庭履行,冰釋前嫌。“姐,我感覺這個案子調不成,咱直接判吧。”“判決不是目的,定分止爭才是。隻要有一線調解的希望,就要盡全力試試!”

  被告楊某與原告席某原先系雇佣關系。被告楊某因個人原因向原告席某借款2萬余元,並於2021年10月27日向席某出具借條一張。后原告席某以楊某未歸還借款為由訴至法院,要求楊某償還借款。

  本案原被告之間不僅有借貸關系,還存在雇佣關系,因此雙方在質証過程中,對於出具借條之后被告向原告的轉賬款項性質系還款還是工資存在較大爭議。魏法官耐心幫助二人一筆一筆核對轉賬數額及性質,十多筆轉賬記錄中雙方均認可的僅三筆,剩余轉賬雙方各執一詞,差距甚大,僵持不下。法官考慮到,僅憑現有証據作出判決不能真正解決二人之間的問題,而且對於涉案款項中的工資部分,還會再引起其他訴訟。為了幫助雙方徹底化解矛盾,同時也減少雙方的損失,魏法官在二人之間展開調解。法官從二人原先系十多年雇佣關系入手打“感情牌”,在法官的勸導下雙方態度有所緩和,原告提出因家人住院急需用錢所以才提起訴訟,被告也解釋是因為疫情導致門店效益差瀕臨倒閉所以沒有及時還清。雙方在法官的引導下換位思考,各自做出讓步,最后,聽取了法官的意見,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為表誠意,當庭履行。

  在快節奏、高效率的工作中,速裁法官總是願意拿出時間和耐心開展調解工作。能調則調,應調盡調,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提升了司法效率。既均衡了利益保障了群眾權益,化解了矛盾減少了社會對抗,又案結事了促進社會和諧。(周海 鄧苗苗)

(責編:程峰玲、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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