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中院:涉農糾紛引訴訟 府院聯動巧化解
臨汾中院:涉農糾紛引訴訟 府院聯動巧化解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沒想到告官的案子能這麼快解決,感謝你們的盡職盡責!”弓某某發自肺腑地說著,並向法官送上一面錦旗,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近日,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發揮府院聯動、聯調優勢,成功協調化解原告弓某某訴被告運城市某縣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一案,切實維護了群眾的切身利益,推動行政爭議快速實質性化解。
原告弓某某系運城市某縣村民,長期承包並耕種集體土地6.54畝。在土地承包經營權集中登記過程中,某縣人民政府為其頒發了登記面積為6畝的土地經營權証,與弓某某實際承包面積不符。弓某某為維護自身權益,向多部門尋求救濟無果,無奈訴至法院。
該案主審法官靳法官高度重視該案的協調化解,在認真查看書面卷宗,了解基本情況后,2月27日審判團隊驅車前往當事人家中實地走訪調查案件事實,對爭議土地的實際面積等情況進行了調查,並聽取雙方當事人及當地鎮政府及村委會的陳述,不僅進一步了解案件事實,也為雙方當事人爭議化解搭建了平台。
為實質性化解糾紛,法院、政府、當事人,三方反復溝通協調,在當地鎮政府、村委會及相關人員的協助調查下,某縣政府及時發現問題的症結所在,迅速更正案涉土地承包經營權証,雙方互諒互讓,原告撤回該案起訴。
該案糾紛在不到20天的時間裡成功化解,是臨汾中院堅持“府院聯動”化解行政爭議的生動實踐。近年來,臨汾兩級法院在行政審判中堅持以人民群眾需求為導向,從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出發,積極探索矛盾糾紛化解的最優路徑,充分發揮行政機關組織優勢和人民法院專業優勢,持續推進常態化、多層次、多領域的“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在“聯”和“動”上雙向發力,推進矛盾爭議從個案協調、事后化解向源頭預防、前端治理延伸,努力讓司法服務更加有速度、有力度、有溫度!(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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