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檢察院: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 彰顯司法為民檢察情懷
霍州檢察院: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 彰顯司法為民檢察情懷
山西新聞網法治頻道訊 司法實踐中,因生活矛盾、鄰裡糾紛引發的輕傷害案件常見多發,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有效提升輕傷害案件的辦案質效,積極促進矛盾化解,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2022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了《關於依法妥善處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

近日,霍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了三起輕傷害案件,經審查,三起案件均系鄰裡糾紛、偶發事件引發,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性不大,犯罪情節較輕。案發后,雙方達成和解,主動修復了被破壞的社會關系。為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根據《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2月23日,該院依法對上述三起故意傷害案集中召開擬不起訴公開聽証會。
聽証會由第一檢察部主任許慧銀主持,市人大代表段張平、政協委員張朝陽、人民監督員賈大為受邀參加。
聽証會上,承辦檢察官依次介紹了基本案情,詳細闡述了擬不起訴理由,重點宣讀了《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聽証員經評議后認為,三名犯罪嫌疑人系初犯,自願認罪認罰,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賠償義務,確有悔罪表現,同意相對不起訴決定。
會后,聽証員表示,檢察機關積極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結合個案具體分析,注重對社會危險性和起訴必要性的審查,確保了刑事追訴精准有力有效,讓案件當事人切實感受到了司法溫度,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近年來,霍州市人民檢察院能動履職,多措並舉深化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實,持續轉變司法理念,准確把握政策內涵,在從嚴打擊重罪案件的同時,採取謙抑、寬緩的政策處理輕罪案件,依法當寬則寬,該嚴則嚴,及時回應新時代人民群眾內涵更豐富、水平更高的法治新需求。
下一步,該院將繼續發揮主導作用,以“如我在訴”的檢察情懷投入到案件辦理中,加強對社會危險性的實質性審查,從源頭上減少羈押,嚴格把握起訴條件,正確行使起訴裁量權,依法審慎作出決定,充分發揮不起訴在刑事訴訟法中的分流和把關作用,真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看到、聽到、感受到公平正義。(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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